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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4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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闹得孙如跟沈国良头发都愁白了不少,直到她来到这里,代替了原主。

虽然一开始她跟陆霆霄的感情发展的不顺利,但是至少她这个人争气!

她先是考上了大学,又自己做买卖,挣钱养活自己,还带着婆婆、亲妈一起开店,引导全家过上好日子,向家里人证明了她的本事,自然,家里人就不那么为她担心了。

何况她现在跟陆霆霄感情稳定,各自拥有事业。

对家里人来说,她不止不需要他们操心,也是他们小小的依靠了。

……

朱翠花怕把衣服弄脏,试穿了一下就脱了下来,折叠起来放进了柜子里。

有了之前婚服被破坏的经历,朱翠花这次把柜子上了锁,连同那些金首饰都锁了进去,以防万一再有变故发生。

“接下来家里就没啥事儿了,妈,咱家啥时候收拾房子?”朱翠花问道。

朱母说:“年前卫生都收拾完了,等年后吧,你跟小松结婚前,怎么也把屋子收拾出来!”

乡下的结婚习俗总比城里要繁琐,比如收拾房子就是一大项目。

男方娶媳妇儿盖新房是标配,女方家里嫁闺女,就算用不着盖新房,但是修葺旧房子也是传统。

一来用作给姑娘撑排场用,如果有条件的,或者独生子女,父母会将孩子那间屋子布置成喜房,一直保留下来,以确保闺女跟女婿随时都可以回来住。

“那我这两天也没事儿了,去莞莞店里给她帮帮忙,她们店里正是忙的时候呢。”

朱翠花前几天就提出想去,但是她那两天正跟沈松下聘,沈莞可不敢把折腾她。

到时候不光小哥对她有意见,朱家也会对她有意见的。

好在这会儿朱翠花提起,朱母并没有反对,反而高兴的答应了,沈莞也就没有拒绝她要去给自己帮忙的想法。

一块儿冲

沈莞在朱翠花家里待了一会儿,看天色不早,就告辞往家走了。

“那我明天早上再去店里帮你。”朱翠花追出来说。

沈莞点了点头:“行,店里上午客人不多,你不用去太早,十点左右到就行。”

出了朱家大门,沈莞让地瓜拉着三轮车往前跑。

忽然,跑着跑着,大狼狗停了下来,沈莞见架势不好,赶忙踩下刹车,心道幸好她反应快。

“地瓜,怎么又突然停下?”沈莞疑惑道。

地瓜回头看了她一眼,然后敏锐的向四周查看,眼睛如同雷达一般,扫描着周围的环境。

沈莞也感觉到了不对劲,她慢慢的用眼睛巡视着周围,可惜,人的视觉也没有那么好,听觉跟嗅觉更是还不如狗呢,她根本就发现不到什么。

于是,她只能命令地瓜,继续往前走。

“跑,跑快!”

地瓜收到沈莞的命令,狗脑筋明白了什么,撒开腿,朝着家的方向冲去了!

……

“大哥,可真是冤家路窄,这女的,老家竟然是这块儿的!”

“哼,咱们出去给她点儿教训!”

“不行。”

“咋不行?她就一个人,带一只狗,咱们三个,还打不过她了?”

“这里是她的老家,出事儿太容易暴露,现在的活本来就不好做,不要惹事,想报复,机会有的是!”

“那好吧,大哥,平成县现在已经戒严了,咱们还在这儿干不?”

“不在这里干了,往南走!”

几个人商量完,沈莞也骑着三轮车走远了,三个人从土坡后面站出来,往相反的方向走去。

……

洛城。

作为花国土地最西边的城市,这里紧邻大海,是国内最重要的港口之一。

晚八点。

一队重装武装的战士,由港口进入到了洛城,而后便朝着东部城区潜入。

晚十点。

一座偌大的北欧风格的庄园外,严密武装的战士们,将院墙外部包裹的水泄不通。

此刻,庄园的内部。

一场奢靡的聚会正在进行着,主办方是一个南海商人。老祖宗历数三代,第一代是渔民,第二代家里的渔船被充公后,进入了海洋对工作,而到了男人这一代,他凭借着几分聪明的头脑,以及家人在海洋队为他争取的资源,做起了贸易生意。

当然,贸易生意也只是对外的,这年头,想要挣钱,就不能太墨守成规。

而用这个南海商人的话说——男子汉想要成大事,怕这怕那怎么行?

今天是他做生意的第十年,已经成为了海南最大贸易商的他,决定来到北方发展,沿海的洛城,就是他的首选。

初来乍到,他为了快速的拉拢本地商人,打通关系,方便以后的生意,才搞了这一场聚会。

他为了表达自己真诚结交的心情,他特意请了三队表演团,轮番上阵,载歌载舞。

现场之内,几乎每个人都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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