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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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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去城里,都要去脂粉铺子买一些润肤膏。

温润都这么说了,刘翠花就再次去了老杨家。

商量了两日,马三儿高兴地走了,刘翠花回来跟温润说:“他同意了。”

“他这都能同意?”温润很是吃惊,古代的面子很重要,马三儿好歹也是个正儿八经的衙役呢。

“他不同意我就不嫁,何况,若是在这里做工,只是带一带小姐而已,还能跟着陈强家的学一些东西,如今我都认识一些字了,陈强家的教导小姐,我也跟着一起学,感觉眼界开阔了很多。”刘翠花忍不住笑了笑:“陈强家的嫂子很厉害,还会看话本呢,可惜我现在认字少,看不了,等以后认的多了,我也能自己看看话本什么的。”

“行,挺好的。”这个时代女人认识字儿可不多见,而且一般都看的是什么《列女传》之类的女性书籍,上面的一堆乱七八糟的封建糟泊。

看个话本(就是小说的古代称谓)什么的,已经是很不错了,一般都看佛经。

要是再看个《牡丹亭》啊,《西厢记》之类的,那就是十分出格的举动啦!

不过有梦想就好,有个奔头,有个希望,有什么都行,只要日子过得充实了,就可以了。

这边温润点头了,那边刘翠花就收拾了自己的东西,拿了一些回了隔壁老杨家,其他的都留在了这里。

温润依然是教导孩子们读书,妹妹王玫暂时让陈强家的带着。

赶在这个月的十五之前,温润特意放了五天的假,也就是七月十一的时候,他带着人去了县城,买了一些东西,顺便去了人市,在那里,挑选了两户人家。

这两户人家,都是一对夫妻带着两个孩子的那种。

男的会赶马车,照料牲口,女的会做饭,洗衣服。

带着的都是女儿,不过不大,十一二岁的年纪,小小的看着也不那么漂亮的,要是漂亮的早让人买走了。

还有五个孤身的妇人,都是那种一看就是干活人的妇人,长得不好看,粗手大脚的那种。

据说是家里人都死了,没活路了,自卖自身,只求给口吃的,看着也可怜的很,就买了下来。

温润买下他们是为了干活,所以不挑长相。

故而价钱倒是便宜的很,这些人也都落户到了温润的名下。

谁让他是举人老爷呢,有呼奴使婢的权利。

这些人只是瘦弱了一些,却也没有到面有菜色的程度,回去养几日,换上好衣服,吃几顿好的休息一下,就能投入工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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