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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7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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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秦人在嬴政手下尚且是一统六国开疆拓土英勇善战的虎狼之士,那么难道会等到嬴政一死,就轻易地被手下败将掀翻棋局卷土重来,变成了软弱可欺的宠物猫狗吗?

——不可能啊。

所以粗暴地将所有可能掀起叛乱的人都杀了,只是治标,不是治本。没有张耳还可能有曾耳,没有陈胜吴广还可能有吴胜陈广——如果不弄明白这些人作乱的原因,秦是不可能存活下去的。

如果说在第一次知道秦亡的时候,嬴政的骄傲使得他内心的怒火难以平歇,灼烧着他的理智,可能左右他干出类似的事情。等到此时,他多年修养的城府已然足够他不动如山。

于是此刻他也只动了动自己的眉梢,对着面前的李斯,嘴角露出的弧度说不好是嘲讽还是戏谑:“看来丞相未来做出的事情,也没辜负家乡新的称谓。”

扶持反秦第一祸水胡亥上台,不可不谓之“反秦义士”啊!

……

李斯脸都绿了。

【他大概生于楚顷襄王十九年,相当于秦昭襄王二十七年,比始皇帝大二十一岁,比赵高大二十四岁。】

嬴稷顿了顿:

嗯,昭襄王,目前没听说过的但是很明显不差的美谥。看起来和他的好大曾孙差了四五十年的样子……

——是他,没错了!

自信的老秦王眯了眯眼:二十七年啊,那一年他干了啥?

白起伐赵,攻下了代郡的光狼城。司马错攻楚,占领了黔中。最后楚王割让了汉水以北及上庸的土地,狼狈地向他求和。

而他继而在两年后,让白起再度出兵为他攻克下楚国的国都,在郢都的烈火中,他焚烧着楚国的先王坟墓,逼迫着楚王含泪迁都到陈丘。

“陈郡啊——”嬴稷将这个地名颇为玩味地放在舌尖上打转,喉口泄出了一声轻笑。

“可惜,想把我们大秦未来的丞相现在带回来,多少还是有些为时尚早了。”

那位李斯现在才几岁?怎么带得回来?就算带回来了,在秦国还能被养成后来的丞相吗?

嬴稷不好说,但是秦国已经连着好几代丞相用的是别国人才了。他寻思秦国本地的丞相成材率,对比秦国本土名将成材率,可能多少是有点磕碜地不堪入目。

——无所谓,他们会“六国才秦国用”,等敌方把家里水灵灵的大白菜培养好之后再抢回来自己用。

哦对,秦国明君成材率还是足以睥睨天下的。

除了最后出了个究极无敌大傻蛋胡亥:)

李斯:不是,能不能别提赵高?

这多少有点太晦气了吧!

【他是个什么样的人?我们能够从太史公对于李斯年轻时候的记载看出一些端倪。

当时,李斯还在楚国的郡府中做着一个默默无闻,并且肉眼可见没有出头渠道的文法小吏,心中郁闷,颇有怀才不遇之感。

他一个人住在郡吏的宿舍中,去厕所的时候常常会遇见老鼠偷吃粪便中的残物。而每当有人或者狗走近,老鼠们就会惊恐不安地纷纷逃窜。他于是不免觉得可怜,甚至有些悲哀。

而等到有一天,他有事去政府的粮仓,便看见仓中的老鼠个个肥大,住在屋檐之下饱食终日,不受任何惊扰,过得简直自在,和厕所中的老鼠有着天壤之别。

在那一刻,李斯天生聪慧敏感的神经便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触动,牵动着他郁郁不得志的愤懑阴郁,高声感叹出了一句从此改变了他人生命运的话语:

“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,在所自处耳!”

人的贤明和不肖,就如同鼠在仓中与厕中一样,不过是取决于置身在不同的位置上而已啊!】

太史公·司马迁:这些话我真的写过。

年轻的太史令摸了摸自己的鼻尖,哪怕不是现在写的,未来的他在对于李斯的微妙看法上竟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距。

于是他喃喃自语:“李斯作为一个平民想要成为诸侯的座上宾,于是入秦事始皇,继而辅之卒成帝业,尊为二公,可谓幸矣。”

但是啊,“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高邪说,废適立庶……”

他一一细数着李斯在二世之时犯下的罪过,最后带着些怜悯并感叹意味地摇了摇头。

“如果不这么做的话,”司马迁说,“他的功劳分明应该和周召二公并列的。”

所以他最后才会在《史记》中采用这个逸闻吧,聊作一种谶言似的开头——

【而我们回顾李斯这一生的大起大落,其实最后不免会发现种种后果,都是出于他这种一定要亲手把握住选择自己境遇的执念。

他不想继续做厕中之鼠了。他更不想自己到头来会因为丧失掉全部选择权,重新沦落回厕中之鼠的地位。】

——荒谬。

嬴政本能地将自己的嘴角抿成平直的一线,没有泄露内心下意识不屑的嗤笑:他都那样为李斯将未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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